广东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将于11月14日上午在广州召开。
10月3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布听证会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通行费调查概述、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此次听证会将对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收费公路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广东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的车型分类统一调整,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在前期政策研究、广泛调研和通行费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各方意见,定价机关拟定了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方案:客车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收费费率和收费系数按照原批复文件执行。
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轴数)收费,按照轴数分为6类车型,货车执行与客车相同的收费费率,单独定价的大型桥隧项目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听证方案重点对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的定价原则和收费系数确定方法等进行了说明,拟定了三套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方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方案如下:
(一)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方案
听证方案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的,适用于除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以外的广东省高速公路收费项目(含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方案统筹考虑了使用者与投资者、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统筹考虑了我省高速公路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和物流业“降本增效”的实际需要,力争实现社会效益最优化。
1.关于客车收费问题。
客车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收费费率和收费系数按照原批复文件执行,每一车型单公里收费标准由收费费率与该车型对应的收费系数相乘计算。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 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具体如下:
类别 |
车辆类型 |
核定载人数 |
说 明 |
收费系数 |
收费费率 |
1类客车 |
微型、小型 |
≤9 |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载客汽车 |
1 |
1. 一般高速公路:四车道高速公路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0.6元/ 标准车公里; 2. 独立桥隧实行按次收费,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 |
2类客车 |
中型 |
10-19 |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
1.5 |
|
乘用车列车 |
- |
|
|||
3类客车 |
大型 |
≤39 |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39人的载客汽车 |
2 |
|
4类客车 |
≥40 |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小于40人的载客汽车 |
3 |
||
注:1.车型分类执行交通行业标准JT/T 489-2019; |
2.关于货车收费问题。
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轴数)收费,按照轴数分为6类车型,每一车型单公里收费标准由收费费率与该车型对应的收费系数相乘计算。货车执行与客车相同的收费费率,即四车道高速公路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0.6元/标准车公里;单独定价的大型桥隧项目,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货车的收费系数主要根据“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的原则核定。具体听证方案如下:
方案一:采用费率平移的方法,根据2018年全省货车计重收费统计数据,在相同交通流量和行驶里程条件下,每一车型(轴)低于标准装载状态下计重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寻找费率标准变化和通行费收入变化的平衡点,合理设置各车型收费系数,确保各收费车型通行费收入总体相等,确保路网通行费收入总额与计重收费应收总额总体平衡,并略有下降。
方案二:在方案一基础上,基于我省货运结构的现状和物流业发展需要,从鼓励道路运输车辆向大型化、集约化发展的角度考虑,适当下调6类车收费标准。
方案三:在方案一基础上,针对计重收费下27吨-44吨总重的车辆应交通行费额相同的特点,考虑4类车和5类车大部分车辆车货总重主要集中在该区域内,为减轻对这两类车主的影响,降低应交通行费额较计重收费下增加的车辆的比例,适当降低4类车和5类车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注: 1、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轴型,收费系数比上一轴型车辆收费系数增加4、5、6类车的平均级差; 2、车型分类执行交通行业标准JT/T 489-2019。 |
3.关于专项作业车收费问题。鉴于专项作业车的分类方式与货车一致,其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 行。
(二)调整普通公路上特大桥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方案
听证方案是采用费率平移的方法合理确定的,即在相同交通流量和车型构成特征条件下车辆通行费收入总体相等,并维持比重较大的车型收费标准与调整前尽可能保持一致,适当调整其他车型的收费标准,确保调整后通行费收入总额与调整前保持总体平衡,并略有下降。
1.汕头南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
客车收费标准 |
货车收费标准 |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第1类 |
≤9座 |
48 |
第1类 |
二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72 |
第2类 |
10座-19座 |
72 |
第2类 |
二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96 |
第3类 |
20座-39座 |
90 |
第3类 |
三 轴 |
124 |
第4类 |
≥40座 |
97 |
第4类 |
四 轴 |
168 |
|
|
|
第5类 |
五 轴 |
172 |
|
|
|
第6类 |
六 轴 |
180 |
注明:1、车型分类执行交通行业标准JT/T 489-2019; 2、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轴型,收费标准比上一轴型车辆收费标准增加6元(4、5、6类车的平均级差); 3、套票标准可在新车型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
2.佛山三水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
客车收费标准 |
货车收费标准 |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第1类 |
≤9座 |
10 |
第1类 |
二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10 |
第2类 |
10座-19座 |
12 |
第2类 |
二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17 |
第3类 |
20座-39座 |
15 |
第3类 |
三 轴 |
20 |
第4类 |
≥40座 |
17 |
第4类 |
四 轴 |
26 |
|
|
|
第5类 |
五 轴 |
28 |
|
|
|
第6类 |
六 轴 |
31 |
注明:1、车型分类执行交通行业标准JT/T 489-2019; 2、摩托车收费标准仍然执行3元/车次; 3、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轴型,收费标准比上一轴型车辆收费标准增加2.5元(4、5、6类车的平均级差); 4、套票标准可在新车型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
3.佛山广和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
客车收费标准 |
货车收费标准 |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第1类 |
≤9座 |
5 |
第1类 |
二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5 |
第2类 |
10座-19座 |
5 |
第2类 |
二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17 |
第3类 |
20座-39座 |
15 |
第3类 |
三 轴 |
20 |
第4类 |
≥40座 |
18 |
第4类 |
四 轴 |
27 |
|
|
|
第5类 |
五 轴 |
29 |
|
|
|
第6类 |
六 轴 |
30 |
注明:1、车型分类执行交通行业标准JT/T 489-2019; 2、摩托车收费标准仍然执行2元/车次; 3、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轴型,收费标准比上一轴型车辆收费标准增加1.5元(4、5、6类车的平均级差); 4、套票标准可在新车型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
4.湛江海湾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
客车收费标准 |
货车收费标准 |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第1类 |
≤9座 |
15 |
第1类 |
二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15 |
第2类 |
10座-19座 |
20 |
第2类 |
二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40 |
第3类 |
20座-39座 |
30 |
第3类 |
三 轴 |
60 |
第4类 |
≥40座 |
42 |
第4类 |
四 轴 |
85 |
|
|
|
第5类 |
五 轴 |
88 |
|
|
|
第6类 |
六 轴 |
90 |
注明:1、车型分类执行交通行业标准JT/T 489-2019; 2、摩托车收费标准仍然执行5元/车次; 3、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轴型,收费标准比上一轴型车辆收费标准增加2.5元(4、5、6类车的平均级差); 4、套票标准可在新车型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
发表时间:2020-01-29 16:30:21 来源: 广州城市快线配送汽车租赁